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老刘头:好评
非常好的宾馆,就在瘦西湖景区边上,环境优美,房间雅致,旁边有茶社可享受扬州式的经典早茶。服务员热情,客至如归。表扬宾客关系经理刘培姑娘和前台俞瑾小伙,对我们老夫妇特别照顾,谢谢!
会员206988:好评
园林式酒店,环境很好
逆流ida:好评
非常棒的入住体验,服务贴心细致。感谢客房服务方梅香给了我们家一般的体验。退房时,又遇到第一天办理入住时的大堂经理刘培女士,依然关切贴心。有缘再聚,感谢各位!